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房屋拆除机构对龙山区范围内征收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进行拆除,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除对象
龙山区范围内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经营范围含房屋拆除;
4.提供近三年承担拆除工程项目的相关证明;
5.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提供近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三、报名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项目管理人员证明及近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受理报名。材料汇总后,由龙山区住建局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3日止。
地点:辽源市龙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星河蓝湾三期凤凰栖岸门市)
联系人:李伟奇
联系电话:18843707775
(责任编辑:周江军) [纠错]